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(2022年-2035年)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等文件要求,为推进和规范《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(2022年-2035年)》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,现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如下。
(一)规划项目名称及概况
项目名称: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(2022年-2035年)
规划期限:2022-2035年。其中,2022-2025年为近期,2026~2035年为中远期。
规划范围:规划总面积为9.0654平方公里,分为东、中、西三大片区,东片区范围为北至锦田路、南至绿城路、东至清河路(经二路)-蓝海路(经三路),用地面积为112.05公顷;中片区范围为北至开阳大道、南至绿城路、东至龙都路(龙乡路),西至106国道,用地面积为453.31公顷,西片区范围为北至开阳大道、南至绿城路、东至东濮路、西至文化路,用地面积为341.18公顷。
(二)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针对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现状开展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,结合所在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及存在的环境问题,在收集资料、现场踏勘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、调查分析的基础上,分析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,包括水环境、大气、噪声、生态环境和固体废物等,并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、水资源、水环境、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,重点对规划内容进行详细分析评价。同时结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,论证区域开发的目标定位、产业结构、规划规模、规划布局、建设时序的环境合理性、可行性,有的放矢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,为规划调整方案实施提供决策依据,推进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的可持续发展。
(三)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
委托单位: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联系人:娄鹏伟
联系电话:15083221205
邮箱:pypdtdj@126.com
协助单位:光远检测有限公司
联系人:刘工
联系电话:13939356697
邮箱:971473747@qq.com
(四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。
(五)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委托单位,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;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,参与本项目的公众调查。
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如有意见,您可以与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,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,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。
附件: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
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2023年3月1日